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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业企业资质能够转让吗?!

发布于 2024-09-09 10:34 阅读(

相关法规

1. 建筑法

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、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罚款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,降低资质等级;情节严重的,吊销资质证书。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,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2.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(2018修正)

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生合并、分立、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,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,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。

律师解析

1. 建筑业资质证书代表着一个企业拥有的资产、主要人员、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,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施工技术水平。根据《建筑法》

六十六条之规定,建筑施工企业禁止转让、出借资质证书。那企业资质证书如何转移呢?

2. 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2018修正)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企业发生合并、分立、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,可以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,这就为企业资质转移提供了一个合法路径。换言之,就是在原企业资产、主要人员、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不减少的情况下,通过公司主体的重组、合并、分立实现资质证书的转移。

具体操作步骤

第一步,持有资质证书的企业(以下简称“标的公司”)设立全资子公司,标的公司将资质转移至全资子公司。这里需要注意,根据建市规〔2023〕3号文及建市〔2016〕122号文的规定,在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、分立情形下,简化审批手续的适用条件为:“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、人员转移,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,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”。这就意味着,标的公司将建筑资质转移至其子公司,应满足以下条件:(1)子公司为标的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,且为建设工程企业;(2)子公司不得为空壳公司,经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;(3)资质总量不得增加,即资质转移后,标的公司不再持有建筑资质。

第二步,准备收购资质的企业需要受让目标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拥有的100%股权。准备收购资质的企业需要与标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然后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,缴纳税费。

第三步,收购资质的企业将该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。收购企业吸收合并子公司完成后,其净资产和注册人员指标仍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。收购企业在吸收合并标的公司子公司后,仍应持续符合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〉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6〕226号)规定的指标要求。

3. 总而言之,企业资质证书不仅仅是一纸证书,其背后代表着一个企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,在转移资质证书时,不能仅仅通过变更主体名称的方式完成资质证书转移。收购资质的企业应当确保在获得原资质证书时,不降低原资质代表的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,否则存在违规转移资质的法律风险。另在司法实践,部分法院认为,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剥离资质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。